关于常州市教育局2019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高级中学、中等职业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结果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告
- 时间:
- 2019-06-13 17:36:33
- 作者:
- 张老师
- 阅读:
- 来源:
- 江苏教师资格证
各有关人员:
根据《江苏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(试行)》(苏教师〔2002〕15号文件)精神,常州市教育局成立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,于2019年5月30日按照法定的条件、标准、办法及程序,对已依法受理其申请材料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、中等职业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者进行了资格审查评议。本次教师资格审查评议共受理申请者311人,经审查评议最终确定308人合格(具体名单见附件),3人不合格。审查合格的人员,常州市教育局依法认定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。
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,带好本人身份证(单位集体代领需出具单位介绍信和代领人身份证),于6月19 -21日(上午9:00—11:00,下午2:00—4:00)到常州市教师发展中心203室(劳动中路105号,常州朝阳中学内)集中领取教师资格证书。联系人:李老师,联系电话:85582357。
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、个人身份证于7月1日前到常州市教师发展中心203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(取得毕业证书的江苏理工学院和常州工学院2019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由学院统一领取)。
未取得教师资格人员将由常州市教育局寄送《常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的通知》,告知未通过原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