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8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
- 时间:
- 2018-09-21 16:52:44
- 作者:
- 娄老师
- 阅读:
- 来源:
- 江苏教师资格证
现将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做好2018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督委办函〔2018〕4号)转发给你们,结合我市此项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,提出以下要求,请一并贯彻执行。
一、高度重视,尽快组织实施。各地要根据文件精神,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做好督导评估周期内的工作规划,明确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时间表和线路图。
二、加大工作力度,确保按期完成2018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任务。各地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年度工作计划,积极作为,加大工作力度,尽快启动实施督导评估工作。
三、按期提交督导评估工作情况报告。各地务必在2018年10月7日前,以书面形式将开展督导评估工作情况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。2018年10月中旬,市督导室将在组织开展市级复核基础上,汇总形成市级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,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。
四、积极鼓励开展委托第三方参与评估试点工作。有条件的县区,可以开展督导评估改革试点,引入具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估。
联系人:翟金晶,13773552442,邮箱:yzjydds@126.com。